Wednesday, July 25, 2012

还债期间的保险

周思洁老师建议,还债期间还是要有足够的保险。我非常同意这个观点,以免还债期间发生意外或者严重疾病,一方面要生活在长时间失去收入的日子,一方面要烦你庞大的医药费,还要应付债主,蜡烛两三头烧。

关于理债期间的保险配置,请查看我的保险栏目。还是建议双十理论,即以十巴仙的收入,买等于你十年收入的人寿和意外险,加上等于你最少五年收入的严重疾病险,再配上每年保额不少于五万或你三年收入(视何者为高)的医药卡。这样应该足够你安心休养几年和还清债务了,而且也不用付出太多,影响收入和还债。

有人建议,理债者保额应该按照上面理论再加上自己的所有欠债。不过如果要买到这个程度,恐怕保费会接近甚至超过你收入的二十巴仙。你会不会需要动用这个保险赔偿我不知道,但是肯定会非常影响你的生活和还债能力。 所以我本身不同意这样的买法。

请注意,这里说的保险是那种没有回酬,低保费,高保额的定期险,不是有投资成分的投资连结险和储蓄险,只有低保费,高理赔的定期险,才能让理债者享有足够保额之余,又不影响理债能力。

理债期间有余钱可以投资,但是如果还债已经让你感到吃力,你就应该暂停投资,甚至变卖你的投资资产了。投资连结险和储蓄险含有投资成分,我觉得应该把这两种保险当投资品看待,接下来我会继续在理债栏目谈理债者的储蓄险和投资连结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