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26, 2010

讨论『理债女王周思洁老师的理债撇步』1

上次说了,会开始讨论台湾理债女王周思洁老师的理债撇步如果放在马来西亚的使用情况。今天开始第一个。

周老师说:
如果债务大到你每个月只有能力还利息,就不要再傻呼呼的还了,因为这样继续下去,你的债务永远不可能还清,你只不过是帮放贷者例如银行免费打工。你应该做的是和放贷者重新谈判出新的还款配套,只有能连本带利的还债,你的债务才最终有望解决。

我的看法:
举双手双脚赞成!很多人,放不下所谓的尊严面子,不敢跟放贷者谈判。但是,请你看看勇敢的真正定义:“勇敢是愿意为正义的事情而奋斗!”勇敢是看到不义的事情愿意开声;勇敢是看到人需要帮助,在自己能力范围内随时施予援手。看到天桥不用,冲过马路吗?拜托,这不叫勇敢,这叫莽撞!

还有哦,跟放贷者谈判,我们连求他也不是。试想想,你没头没脑的还债,万一最后你垮了,对方连债务也收不回呢!所以我们其实是在互相帮助,谋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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