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12, 2012

与债权者协商:目的

与债权机构的协商是理债的主要部分,要写的东西也很多,因此我将会分好几次来谈协商的不同部分。这系列主要是介绍周思洁老师在电台,报章访谈的内容,但是会就周老师的意见在马来西亚的使用情况,提出个人建议。

与债主协商的主要目的有二:

一是取得比较长的还款期限和以更少的钱还原本债务。最好能两者兼得。

二是获得债主谅解和同意,不干扰你的事业,家人和私人生活。 这点很重要!很多人被讨债者干扰得失去了工作和心情,严重打击了原本就脆弱的还债能力。稍后我会在讨论理债期间的营生努力里更详细探讨。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在家工作不稀奇,賺全世界的錢才夠嗆!
二十歲以上願意給自己一個翻身機會的人,請進來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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